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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描述咨詢者:牟金龍
老師,您好,我當時報考公務員的時候填了工作單位(私營企業(yè)),然后辭職在家備考,后來考完筆試以后又到報考的城市找了一份工作,并且把檔案也一起調(diào)過來了,是現(xiàn)在的公司要求調(diào)過來的,剛剛落下,現(xiàn)在下成績知道自己考過了,但聽說后來政審需要提供單位的允許報考證明,像我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到時候還需要提供證明嗎?我應該怎么辦?
提問時間:2014-07-17 13:19
管理員解答好評率:100%
 您好,考生資格審查時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提供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xiàn)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感謝您對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ǎng)的關注!

解答日期:2014-07-17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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