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東營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東營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普通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普通全日制??茖W歷人員限山東戶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戶籍不限。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10月17日至1999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應聘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盲,無嗅覺遲鈍,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應聘物證檢驗、金融財會崗位的,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
(五)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人員)應聘的,須經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同意。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限與機關事業(yè)單位確定勞動人事關系的人員)應聘的,網上報名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信(將證明信原件照片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照片須清晰,文件格式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處理工具須從報名系統(tǒng)下載);其他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人員)應聘的,須于體檢前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信。同意應聘證明信(式樣)見附件3。
(六)不能應聘的情形詳見《2017年東營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指南》(附件2)。
應聘人員畢業(yè)證書上記載的專業(yè)名稱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相一致。應聘人員須在2017年10月16日之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等材料。
東營戶籍、東營生源(高考時戶籍為東營,下同)或入伍地為東營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后參軍入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回學校繼續(xù)學習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畢業(yè)或退役2年內的,可報考定向“限退役士兵”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錄(招聘)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限東營戶籍、東營生源或在東營服務的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報考的,可報考定向“限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yōu)惠政策。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6日 9:00—10月18日17:00
查詢時間: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7:00
報名網站: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ww.dyrsks.gov.cn)
應聘人員登陸指定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人員應聘的,須上傳個人畢業(yè)證書原件照片;取得國(境)外學歷人員應聘的,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照片。上傳的證件或證明原件照片須清晰,文件格式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處理工具須從報名系統(tǒng)下載。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提交應聘信息的,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填報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及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重要報名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應聘人員有隱瞞真實情況、填報虛假信息、惡意注冊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給予其取消本次應聘資格的處理,并記入誠信檔案庫。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7:00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名資格初審工作,對具備應聘資格且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須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提供電話咨詢服務。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確保信息安全。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20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為自愿放棄。繳費成功后,打印《2017年東營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7年11月2日9:00—11月5日9:00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東營市公安局(東營區(qū)金盾路1號)1506房間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xù)。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招聘崗位對開考比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取消、核減計劃將在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予以公告,相關考生應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改報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xù)工作中發(fā)現(xiàn)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應按照資格審查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考《公共基礎知識》一科。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時間為2017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
筆試閱卷結束后,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研究確定。筆試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3倍的比例依次確定,并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xiàn)全部空缺的,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的確定
全部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荚嚳偝煽冊跂|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站上公布。
(四)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人選,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2倍的比例依次確定。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xiàn)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工作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能測評未達標的,取消聘用資格。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不計入考試總成績。因放棄和體能測評未達標造成的職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政審
(一)確定參加體檢、考察政審人選
經體能測評達標的,根據招聘計劃,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政審人選。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xiàn)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取消其聘用資格;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三)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五、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
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本次所有招聘崗位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均為3年,簽訂合同時應予以明確并按規(guī)定執(zhí)行。受聘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公務員和應聘其他企事業(yè)單位或辦理調配手續(xù)。
六、招聘崗位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七、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只通過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政審考察、公示等期間,應及時關注上述網站發(fā)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招聘公告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46-7175372(市公安局)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46—6378681(市人事考試中心)
點擊下載>>>
1.2017年東營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2.2017年東營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指南
東營市公安局
2017年9月29日
更多事業(yè)單位招聘信息推薦訪問國家事業(yè)單位考試網山東頁面(http://www.chinasydw.org/shandong/),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