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務員考試
2017年聊城莘縣國稅局、地稅局招聘21人公告
http://m.www5566.cn 2017-07-12 來源: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招聘莘縣國稅局、地稅局勞務派遣人員公告
根據(jù)縣國地稅工作需要,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工作人員,現(xiàn)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二、用工單位:莘縣國稅局、地稅局
三、招聘條件
具有莘縣戶籍(落戶時間截止簡章發(fā)布之日前);
遵守憲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nèi)統(tǒng)招畢業(yè)生;
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四、招聘計劃及崗位
具體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一。
五、報名方式
(一)現(xiàn)場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填寫《崗位應聘報名表》,攜帶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同時出具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驗證報告(附帶二維碼)。
(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將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集中審查。
(三)核發(fā)準考證。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本人領取準考證。準考證須由本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領取,并繳納40元考務費,逾期不領者視為放棄考試。核發(fā)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報名時間:2017年7月13日——14日。
(受理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莘縣黨校大門東臨)。
六、聘用程序
(一)筆試。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并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符合條件報考人數(shù)與聘用人數(shù)之比未達3:1的,直接組織面試)。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時間以面試通知為準。
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個人總成績,按照個人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的順序,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偝煽兿嗤那闆r下,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三)考察與體檢。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考察與體檢。
(四)決定聘用。根據(jù)考察和體檢情況,決定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七、試用期管理及工資待遇
1、招聘的工作人員為勞務派遣身份,由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限為三年。
2、工資待遇:參照我縣事業(y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
3、這次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按崗位月薪80%發(fā)放,試用期過后補繳社保。
4、本公司不招收兼職人員。已就業(yè)的擬聘用人員,須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提交與原單位的解除合同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八、其他
應聘人員往返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聯(lián)系方式:17353549116
18265565818(李老師)
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莘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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