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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公務員考試
2017年聊城莘縣國稅局、地稅局招聘21人公告
http://m.www5566.cn       2017-07-12      來源: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字體: 】              
  關于招聘莘縣國稅局、地稅局勞務派遣人員公告

  根據(jù)縣國地稅工作需要,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工作人員,現(xiàn)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二、用工單位:莘縣國稅局、地稅局

  三、招聘條件

  具有莘縣戶籍(落戶時間截止簡章發(fā)布之日前);

  遵守憲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nèi)統(tǒng)招畢業(yè)生;

  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四、招聘計劃及崗位

  具體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一。

  五、報名方式

  (一)現(xiàn)場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填寫《崗位應聘報名表》,攜帶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同時出具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驗證報告(附帶二維碼)。

  (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將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集中審查。

  (三)核發(fā)準考證。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本人領取準考證。準考證須由本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領取,并繳納40元考務費,逾期不領者視為放棄考試。核發(fā)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報名時間:2017年7月13日——14日。

  (受理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莘縣黨校大門東臨)。

  六、聘用程序

  (一)筆試。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并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符合條件報考人數(shù)與聘用人數(shù)之比未達3:1的,直接組織面試)。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時間以面試通知為準。

  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個人總成績,按照個人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的順序,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偝煽兿嗤那闆r下,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三)考察與體檢。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考察與體檢。

  (四)決定聘用。根據(jù)考察和體檢情況,決定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七、試用期管理及工資待遇

  1、招聘的工作人員為勞務派遣身份,由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限為三年。

  2、工資待遇:參照我縣事業(y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

  3、這次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按崗位月薪80%發(fā)放,試用期過后補繳社保。

  4、本公司不招收兼職人員。已就業(yè)的擬聘用人員,須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提交與原單位的解除合同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八、其他

  應聘人員往返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聯(lián)系方式:17353549116

  18265565818(李老師)

  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附件:2017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崗位匯總表.doc


  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莘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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