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島國際郵輪港管理局招聘筆試成績和資格審查事宜公告
根據《青島國際郵輪港管理局2017年公開招聘職員簡章》和《關于青島國際郵輪港管理局2017年公開招聘職員筆試有關事宜的通知》規(guī)定,現將筆試成績(詳見附件)等予以公布,并將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布筆試成績
凡參加本次筆試人員的成績全部公示。
二、確定資格審查人員范圍及面試人選
根據筆試成績,分招聘崗位,按規(guī)定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選。所有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在“是否進入資格審查范圍”欄標注“Y”,以上人員均應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
三、集中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5月31日 9:00-11:30,13:30-16:00
地點:青島國際郵輪港管理局一樓大廳(青島市市北區(qū)新疆路6號)
四、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國際郵輪港港管理局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青島國際郵輪港管理局公開招聘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17年定向、委培畢業(yè)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均須在2017年4月27日之前取得),其中,屬無業(yè)人員的需提交失業(yè)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yè)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對應聘人員有資格證書要求的,應提交相應資格證書。
在集中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饕环荨?/p>
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五、有關說明
?。ㄒ唬┩ㄟ^資格審查的人員,由招聘單位發(fā)放面試通知單。請面試入圍人員關注網站公布的面試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試準備。
(二)報考人員應及時了解相關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附件:青島國際郵輪港管理局2017年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范圍
青島國際郵輪港港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