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青島航海運動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滿足航海運動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國家體育總局青島航海運動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摩托艇教練2名、帆船帆板教練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國家體育總局青島航海運動學校是國家體育總局的直屬駐青事業(yè)單位,創(chuàng)建于1953年,是新中國航海運動的發(fā)源地、航海界的“黃埔軍校”和培養(yǎng)造就航海運動專業(yè)人才的搖籃。學校擁有航海界突出的專業(yè)、人才、技術和資源等優(yōu)勢,主要承擔我國帆船、帆板、摩托艇等航海運動項目的培訓、訓練、競賽、科研任務并為有關國家隊的訓練比賽提供技術服務和后勤保障。
二、招聘崗位
詳見《青島航校2023年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將按照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與實操技能測試、考察與體檢、確定擬聘人選及公示、聘用與簽約等程序進行。
四、報名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擁護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所報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截至2023年4月21日17:00以前(以電子郵件接收時間為準)。
(二)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青島航校2023年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3.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及證明(掃描件)。
(三)報名方式
有意報名者請將上述報名材料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至hangxiao2018@163.com。
(四)其他
學校嚴格按照規(guī)定條件和所報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將通過學校官方網(wǎng)站(https://www.sport.gov.cn/qdhx/)進行發(fā)布。擬聘用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shù)不足1:3的崗位,由招聘單位研究是否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六、筆試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均需參加統(tǒng)一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到合格線方可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將通過學校官方網(wǎng)站(https://www.sport.gov.cn/qdhx/)進行發(fā)布。
七、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參加面試時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學歷、學位、職稱、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相關材料。對證明材料與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
八、面試與技能實操測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主要測評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由面試官根據(jù)面試人員參加面試的表現(xiàn)情況進行現(xiàn)場打分。
技能實操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主要測評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由面試官根據(jù)技能實操測試人員參加測試的表現(xiàn)情況現(xiàn)場打分。
總成績=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50%+技能實操成績×30%,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2:1的比例研究確定擬考察人選。
九、考察與體檢
學校對被確定為考察人選的人員通過查閱檔案、談話等方式考察其業(yè)務能力、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復核資格條件。
考察結束后,由學校按照1:1的比例研究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確保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不因身體殘疾而受歧視,具體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進行。
對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的,可按總成績順次遞補。
十、確定擬聘人選及公示
經(jīng)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確定后,將統(tǒng)一在人社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及崗位、擬聘人員姓名、學歷學位及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
經(jīng)過面試、考察環(huán)節(jié),如應聘人員與崗位要求均不匹配,經(jīng)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報總局批準,取消招聘計劃,并向社會發(fā)布公告。
十一、聘用與簽約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及簽約手續(xù)。
十二、監(jiān)督檢查
(一)紀律
對有下列情形的,將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其他情形。
(二)監(jiān)督
學校紀檢部門將對招聘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同時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舉報。投訴電話:0532-66560123。
十三、報名者的承諾義務
凡是報名參加此次公開招聘的人員,均應做出或視同已做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本人在報名及整個應聘過程中陳述內容、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二)保證本人在進入面試、考察、體檢及擬聘用等階段時,能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或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保證在規(guī)定時限內自行解決與原單位之間的有關問題。
(三)報名者已明確知道并認可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關于信息公開的規(guī)定;報名者已明確知道因個人信息公開可能給本人帶來的不良影響,并承諾獨自承擔因此而帶來的后果(個人信息公開的方式、內容、范圍等均將嚴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圍內)。
如報名者不能承諾以上義務,或有違反以上義務的情況,視為報名者放棄參加本次招聘,招聘單位也有權隨時終止報名者的應聘資格。
十四、其他事項
(一)招聘信息將在人社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以及學校官方網(wǎng)站(https://www.sport.gov.cn/qdhx/)同步向社會公布。
工作安排如有變動,也將通過網(wǎng)絡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請考生留意。
(二)關于報名、考務、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可咨詢學校辦公室(咨詢電話:0532-66560000)。
(三)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聘用人員繳納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人事檔案統(tǒng)一調入學校進行管理。
附件1.青島航校2023年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doc
附件2.青島航校2023年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