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屬戒毒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jù)《2021年度山東省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招錄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面試結束后,報考省屬戒毒機關的考生,需按規(guī)定進行體能測評?,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人員
體能測評范圍為面試成績有效人員。根據(jù)招錄職位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能測評人員。
如有放棄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根據(jù)招錄機關報經(jīng)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根據(jù)同一招錄職位考試成績依次通知下一名考生參加體能測評。
二、體能測評內容
戒毒機關的體能測評工作,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體能測評項目為2項,分別是“縱跳摸高”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
“縱跳摸高”項目測評不超過3次,以測評的最高成績?yōu)樽罱K成績;“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項目只測評1次。
三、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
省屬戒毒機關體能測評報到時間:2021年3月9日,下午1:30前??忌鷧⒓芋w能測評時間安排見附件1。
體能測評點報到處:山東省八三生建醫(yī)院。地址見附件2。
下午1:30為體能測評報到截止時間。考生憑面試通知單、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證明身份材料,并持健康碼及《面試人員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見附件3)到指定的體能測評點報到處報到并參加體能測評??忌趫蟮浇刂箷r間,仍未到達體能測評點報到處或者證明身份材料不齊全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參加體能測評考生自行前往體能測評點。(提醒:因體能測評點距離市區(qū)較遠,請考生注意把握時間。)
四、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1.根據(jù)我省有關規(guī)定,廣大體能測評人選須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體能測評前每日自覺進行體溫測量、記錄及健康狀況監(jiān)測,如實填寫《體能測評人員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見附件3)。持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還須提供體能測評前7天內檢測機構檢測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進入體能測評點前,體能測評人選須聽從考點工作人員指揮,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線”排隊有序入場。在接受身份核驗時,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實身份。
3.持健康碼黃碼的體能測評人選,以及入場或體能測評侯考期間出現(xiàn)咳嗽、呼吸困難、腹瀉、發(fā)熱等癥狀的體能測評人選,經(jīng)專業(yè)評估和綜合研判,能繼續(xù)參加體能測評的,安排在備用隔離區(qū)域等候,單獨安排進行體能測評;須接受隔離觀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納入所在地疫情防控體系。
4.請體能測評人選備齊個人防護用品,嚴格做好個人防護,保持手衛(wèi)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飲食衛(wèi)生。
凡違反我省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五、注意事項
1.體能測評人選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guī)定,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按要求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fā)生的30分鐘內提出申訴或舉報,體能測評仲裁小組將當場予以處理,逾期不再受理。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guī)定的,招錄機關將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并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作出相應處理。
2.體能測評人選在體能測評前,須如實反映本人身體狀況,并簽訂身體狀況確認書。對有嚴重疾病、意外傷害、懷孕等情況的,如堅持參加體能測評,本人須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并自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相應后果。
3.體能測評人選在測評過程中不得穿著釘子鞋等輔助裝備,不得強行阻擋他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方法超越他人,不得沖撞、推擠、踩踏等干擾他人進行體能測評。
4.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體能測評人選入闈后須將攜帶的所有通信工具、電子儲存記憶錄放等設備交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在整個入闈體能測評期間不得攜帶、使用。
5.體能測評人選在測評前進入檢錄處抽簽,按抽簽順序參加體能測評。候考期間,不得相互交談和大聲喧嘩。
6.體能測評人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體能測評裁判組工作人員透露姓名、筆試準考證號、工作單位和綜合成績名次信息,不得穿戴有明顯職業(yè)特征的服裝參加體能測評。
7.體能測評人選測評結束后要立即離開體能測評點,由工作人員引領離開。
8.體能測評人選不得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工作場所秩序,不得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不得威脅、侮辱、誹謗、誣陷、串通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參加體能測評人員,不得有其他擾亂體能測評管理秩序和違反體能測評紀律的行為。違反體能測評規(guī)則和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將視情節(jié)給予終止體能測評程序、責令離開考點等處置。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將視情節(jié)給予成績無效、取消資格、限制報考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如遇極端惡劣天氣,體能測評延后進行,時間另行通知。
省司法廳咨詢電話:0531-82923405
體能測評地點咨詢電話:0533-6689305
山東省司法廳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