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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務員考試
2023年淄博市教育局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http://m.www5566.cn       2023-03-27      來源:淄博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字體: 】              

2023年度淄博市教育局招錄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jù)《2023年度淄博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及其《報考指南》,現(xiàn)就2023年度淄博市教育局招錄公務員面試人選資格審查事宜說明如下。

一、資格審查人員范圍

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者中,按照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3︰1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

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方式

資格審查工作采取線下現(xiàn)場審核方式進行,具體時間為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14:00-17:00,報考者應在規(guī)定時間攜帶資格審查材料前往淄博市市直機關第二綜合辦公樓(淄博市張店區(qū)聯(lián)通路202號)8樓826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查。

三、資格審查材料

1.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張(使用信封裝好,信封上注明姓名、報考職位、準考證號,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2.《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1份;

3.《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1份(須由考生本人簽名);

4.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①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應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其中,已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人員,還應提交就業(yè)協(xié)議書、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等證明材料;

②非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筆試報名前(2022年11月前)取得;

③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采取承諾制,應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zhì)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的承諾;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當作出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

6.同意報考介紹信(僅限在職人員提供)

①已簽約的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提交簽約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②其他在職人員,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其中:已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的,不能報考?,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提供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

③考生報名時填寫待業(yè),資格審查時參加工作,由考生寫出情況說明(可直接在《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備注欄填寫)并由現(xiàn)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介紹信;

④本人與報名時所填工作單位已解約、目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僅提交與原單位解約證明;屬臨時用工或待業(yè)的,只要報名表中工作單位一欄空缺的,可不提交相關證明。

面試資格審查時不能出具同意報考介紹信的,經(jīng)本人承諾,并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7.筆試準考證(留存,請考生妥善保存筆試準考證,以備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時使用)。

請按照上述順序依次整理提報。

四、其它事宜

1.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須提交書面放棄聲明,內(nèi)容包括姓名、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及職位、放棄事由、聯(lián)系電話、日期等,上述內(nèi)容須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填寫,并由本人簽名。

2.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錄職位要求、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方式參加資格審查的,將終止其錄用程序。

3.因終止錄用程序造成面試人選未達到職位錄用計劃3倍的,將從該職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18時。

4.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材料但被審查為缺件的,應于3月28日18時前補充材料。

5.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F(xiàn)場資格審查與網(wǎng)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xiàn)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在后續(xù)工作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特別提醒:

請有關考生及時登錄“燈塔-淄博黨建”網(wǎng)站“公務員管理”專欄關注相關信息,并保持通訊聯(lián)系暢通,通訊方式如有更改,請及時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以免因溝通不暢影響資格審查及面試等事宜。若因更換手機未及時與招錄機關溝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報考者對資格審查有關情況需要咨詢時,可直接與淄博市教育局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33-3183707)。

附件:同意報考介紹信(參考式樣)

淄博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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