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dǎo)
面試熱點:為霧霾買單的空氣污染費
http://m.www5566.cn 2014-01-08 來源:山東公務(wù)員考試網(wǎng)
近日,有消息爆料稱,河北保定安國每家每戶收取100元空氣污染費,綁定暖氣費一起收。據(jù)此安國市政府辦一位工作人員回應(yīng)稱,今年確實開始收取空氣污染費,類似于垃圾處理費,不論住宅面積大小每戶100元。對于收取這筆費用的考慮和安排,這位工作人員表示還需要進一步了解。盡管這條消息只有幾百字,但它很容易讓人聯(lián)想到正在飽受霧霾侵擾的北方城市。每年冬天,這些城市都會集中供暖,這必然會產(chǎn)生一定的空氣污染,似乎每戶收一點空氣污染費也不為過。但是,“類似于垃圾處理費”的解釋,卻有偷換概念、混淆視聽之嫌。
雖然說保護環(huán)境人人有責(zé),但直接讓百姓出錢買單似乎并不妥當(dāng)。按著“誰污染誰買單”的常識與慣例,環(huán)境污染收費,壓根兒就輪不到百姓頭上,而且當(dāng)?shù)卣@種每家收取100元污染費的“一刀切”做法過于草率。
一方面從收取空氣污染費的方向上來講:幾十年前沒有集中供暖時,北方的居民每家每戶都自己燒煤,污染會更嚴重。集中供暖后,熱能被充分利用,采暖污染其實是降低了。百姓雖然也可能污染了環(huán)境,如烹飪、開車等,但百姓個人的污染量,其實還是很小的,污染的大頭,永遠是一些企業(yè)的違規(guī)生產(chǎn)、超量排污,這點誰也無法否認,對空氣污染應(yīng)當(dāng)承擔(dān)主要責(zé)任的是那些重污染企業(yè)和失職的監(jiān)管者。與此同時據(jù)悉,10月份中央財政安排50億元資金,用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qū)(具體包括京津冀內(nèi)蒙古晉魯六個省份)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重點向治理任務(wù)重的河北省傾斜。一面是百姓不是最大污染源,另一面又有中央財政支持,那保定安國向百姓收污染費,便顯得有點“趁污染打劫”的意思。
另一方面再從行政的角度觀察,上述做法還有違法嫌疑。首先,稅費的征收必須要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安國作為一個縣級市,自己決定收取涉及每家每戶的行政性費用,這種權(quán)力擴張很可怕。其次,在收取取暖費時捆綁收取“污染費”,具有強征性質(zhì),沒有法律依據(jù)。即便有所謂的文件依據(jù),按照法律原則,確定收費標(biāo)準也需要走一道合法程序,起碼要過聽證關(guān)。然而這一切都沒有就收費了。這種收費比較容易引起當(dāng)期居民的方案和抗拒,在中央及個地方政府著力打造和諧社會的今天,這就不是一個不和諧的因素。
事實上,對于環(huán)境污染,不少專家都曾提出過不少意見,如處罰“按日計罰”,如完善環(huán)境損害賠償制度、如完善環(huán)保公益訴訟,遺憾的是,盡管這些意見早已達成共識,但推進依然緩慢。不難理解,這背后的利益阻撓有多大!但越是如此,越要進行改變。在治理環(huán)境污染一事上,我們的確很需要進行“突破利益固化”的改革,唯有如此,藍天白云才不會成為奢侈品,而讓百姓買單這樣的鬧劇才會終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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