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山東公務員考試任職回避規(guī)定須遵守,這是2017年山東公務員考試報名資格條件中需要了解的。近親屬任職情況可能影響到2017年省考報名資格。報名2017年省考的考生應了解清楚。
公務員考試回避規(guī)定
報考山東公務員考試需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比如學歷、年齡、專業(yè)、戶籍等等,這是報考山東公務員考試不可缺少的條件。除此之外,有很多考生在閱讀招考公告時會注意到有這么一條規(guī)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焙芏嗫忌磺宄裁词恰盎乇荜P系”,怎么樣的情況要“任職回避”,考生報考時該如何避免受近親屬任職的影響。本文,為了幫助考生順利報考2017年省考,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ǎng)將對此規(guī)定做詳細解讀。
摘自《公務員法》第68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在山東公務員考試報名填寫的基本信息中有“回避關系”一欄,那么該欄如何填寫呢。怎樣的關系是回避關系呢。
一、哪些親屬可構成回避關系
從《公務員法》第68條規(guī)定中我們知道,“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會涉及到任職回避問題。根據(jù)往年考生報考時遇到的問題,一般大家對前兩個關系都容易理解。而對后兩個關系概念不是很清楚。筆者重點解釋下后兩個關系。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一般是指沒有直接血親關系,但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如下圖所示
考生在報考時應該注意,如果你報考的單位有上圖所示關系的親屬任職,那么就要好好判斷一下是否需要任職回避。
近姻親關系:姻親關系范圍很廣泛,《公務員法》也沒有對姻親的范圍作出具體的規(guī)定。所以一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等比較近的關系會在考查范圍內。
二、哪些情況下需要任職回避
考生在報考時要注意,雖然有上述關系的親人在報考的單位里任職,但并非一定構成任職回避。一般有以下三種情況的需要回避任職:
情況一: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也就是在同一個機關任職,而且兩人是直接隸屬于同一個領導的需要任職回避;情況二: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也就是,如果想要報考的職位與親屬是同一機關,并且是直接上下級的關系,報考時是需要回避的;情況三: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這些工作崗位非常重要,為了防止權力濫用和尋租,需要進行任職回避。
【接下來,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ǎng)就盤點一下往年考生報考時所遇到的關于職位回避的問題,幫助大家理解】
考生A: 我父親是市工商局的局長,我是否能報考市工商局直管的分局基層工商所的公務員,是否需要回避?
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ǎng)解答:首先,父親是直屬血親,也在同一機關工作,但是考生報考的是市工商局所屬的基層工商所的職位,與他父親不是“直接的”上下級的領導關系。所以可以報考該職位。
考生B: 請問姨夫屬于公務員法中的回避關系嗎?我能和他報考同一個單位嗎?我們不屬于上下級關系,也不是同一個科室。
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ǎng)解答:首先,姨夫屬于近姻親關系,是需要考慮回避的,但是你們兩人不是直接的上下級領導關系、也沒有隸屬于同一個領導。那么就要看看你們報考的職位是什么崗位性質。如果是“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而另一方又是領導職務,那就應該要回避。
總之,考生在填寫“回避關系”一欄時要認真對待,首先要向家人打聽清楚是否有親屬在報考單位任職的情況。如果有,在報考時就要把該親屬的情況如實填寫。否則到之后的政審考察環(huán)節(jié)會影響錄用,可能導致與公務員失之交臂。